一、什么是强制执行?
(资料图片)
强制执行,是权利人合法权益得到兑现的一种执行方式,具体是指人民法院或其他权利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运用国家强制力量依法采取执行措施,强制负有义务的当事人履行义务的行为。
二、要申请强制执行,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执行依据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出具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公证债权文书,行政文书等。
执行标的具有可执行的具体内容,如:需要被执行人给付钱款、搬离房屋、返还财物、赔礼道歉等。而不涉及孩子抚养费或财产分割,只判决离婚的判决书不能申请执行。
负有义务的当事人没有按照已生效法律文书的规定全面履行义务。到期没有履行的,履行数额不足的,履行不完全的都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时效内申请。
三、向谁申请强制执行呢?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一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7.如果申请强制执行后对方没有可执行的财产,法院中止执行了该怎么办?
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后,但被告方没有可执行财产的,人民法院一般会裁定中止执行,而执行申请人在将来任何时间发现被执行人有可执行财产,随时可以申请执行,并且不受执行时效的限制。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近年来,执行案件数量呈现出不断增长的趋势。执行案件中频出各种疑难杂症,对代理律师的沟通能力、临场应变能力等有颇高的要求。对律师而言,代理执行案件既能获得相应报酬、职业成就感,也是一种考验和挑战。通过法律手段帮客户拿回合法权益,能让当事人从内心深处增加对法治&法律的信心和信仰。
声明:分享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如您发现本文有错误或侵权之处,请与碧海行舟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